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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蔡绍刚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连网】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蔡绍刚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7年1月1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连云港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蔡绍刚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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