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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薛剑祥辞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连网】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薛剑祥辞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7年1月1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连云港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薛剑祥辞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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