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卫平 刘志远 万绪文)作为海州区人民法院唯一延伸至农村的基层人民法庭,板浦人民法庭(以下简称板浦法庭)位于古典名著《镜花缘》诞生地板浦镇,辖区包括5个镇(街道)、1个农场,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类型多样的特点。
近年来,板浦法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深深植根于乡村治理实践。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坚持司法护农、司法兴农,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镜花缘》文化中的无讼理念贯穿辖区多元解纷全流程,以“善治”促“和合”,逐步构建起具有地域特色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成为推动辖区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法治力量,在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画卷上绘就新“枫”景。
党建引领 凝聚基层治理合力

民以安为乐,业以安为兴。板浦法庭以“家门口”调解工作站品牌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延伸司法服务,以有温度的司法之力,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板浦法庭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建工作全面“融网进格”,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党组织全面共建,打造“共建互联”党建品牌。法庭党员干警进村庄、社区、网格,党建辐射基层解纷。
2024年以来,法庭党员干警先后走访了板浦镇小浦村党龄超过50年的党员纪恒兵夫妇以及参加过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的老战士吴廷中。今年重阳节,党员干警随本辖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徐瑶慰问新坝镇党龄70多年的老党员卞凤英,并走访慰问了锦屏镇桃花村老党员庄乾兰。以传承老党员、革命先辈的红色精神,引领人民法庭基层解纷的辐射深度与广度。
“我们通过开展支部共建、走访老党员、聆听奋斗事迹等方式,激发党员干警服务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强化法官裁判理念和办案导向,确保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实现‘党建+联络+解纷’三效合一。”板浦法庭负责人告诉笔者。板浦法庭党支部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一名党员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
提质增效 优化涉农审判服务
人民法庭作为群众家门口的“法院”,肩负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职责。板浦法庭开通“绿色通道”助农、护农,涉农纠纷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形成涉农案件立案前多元化解与立案后“分调裁审”相结合的多层次解纷模式。
根据农忙季节涉农当事人时间不固定的特点,板浦法庭设立“农忙法庭”,适时启动“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坚持下乡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到村庄、社区、田间地头,现场开庭、调解、审理、送达,引入“专家指导”快速解纷,不耽误农时农事,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运用“云上”法庭、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线上平台,积极引导线上立案、开庭、调解等,避免外地务工农民来回奔波诉讼。
2024年,在涉辖区某村133户村民土地流转群体纠纷中,因土地被案外人侵占导致村民未能按时收到土地租金,部分村民诉至板浦法庭。法官经实地走访,与辖区全国人大代表共同协调,向村委会出具解纷意见,建议先行将土地租金支付给村民。村委会将133户村民的土地租金足额汇至村民账户中,尚未起诉的127户村民均未诉讼。
在辖区新坝镇、锦屏镇、宁海街道等地,板浦法庭法官下乡进村,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对于涉农的土地流转、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等纠纷,在审判点便民开庭。在审理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中,因涉案土地经营权权属存在争议,导致承包人无法使用土地,法官在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现场丈量土地范围,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成功调解。
在涉农案件中,板浦法庭邀请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各级人大代表中的产业专家为诉讼案件损失造价出具意见。在办理的两起涉及蔬菜大棚案件中,均关系到大棚的建设成本定价,通过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农业专家给出造价建议,快速促成了两案调解,确保不误农时。
“其中一起案件,发生于2024年,被告因放火烧荒,遗留火种蔓延到原告种植的塑料大棚,造成大棚薄膜、钢架结构、电线、自动浇灌喷淋系统等损坏。”案件承办法官介绍。双方为同村居民,调解可能性大,但双方对损失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启动鉴定程序不仅周期长,当事人还需要支付鉴定费,增加当事人诉累。
为此,法官找到全国人大代表徐瑶。徐瑶系新坝镇小荡村党支部书记,长期带领村民经营种植蔬菜大棚,对大棚造价非常了解。后经徐瑶逐项评估,出具了解纷意见,最终纠纷双方达成了调解。
多元联动 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近年来,板浦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有效整合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资源,着力打造新时代“党建引领、多元解纷、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法庭整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网格员、人大代表等多方力量,设立“家门口”调解工作站,建立“庭+镇(街道)+村(社区)”三方联动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一揽子解决。与辖区的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开展联动,共建“家门口”调解工作站人大代表联系点。
结合新产业新业态,法庭与辖区镇(街道)政府建立反馈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党委政府涉诉综合治理会议。定期通报诉讼现状、辖区稳定存在的风险,反馈纠纷类型与化解成效,为辖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风险提示,为纠纷预防出谋划策。
依托各镇(街道)综治中心,板浦法庭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员和村(社区)调解联络员,实现辖区调解指导全覆盖。全面建设“和合融合法庭”,“一块大屏”“一根网线”连通辖区6个镇(街道)、农场及66个村(社区),实现“和合融合法庭”全覆盖,搭建“固定驻点+灵活联络”的指导机制。采用线上远程指导与现场纠纷化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2024年以来化解未成讼纠纷533件,其中涉及百人以上群体性纠纷4起,涉及土地纠纷189件。指导镇、村收回废弃小学、冷库、抛荒地块等6处,助力农房资产盘活。协助辖区3个镇(街道)化解养殖纠纷,妥善清收2000余亩土地。
板浦法庭充分发挥法官的专业优势和调解员在矛盾处理方面的优势,采用“法官+调解员”模式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在一起历时22年的房屋买卖纠纷调解过程中,通过镇解纷联络员参与促成了调解协议最终达成。在这起纠纷中,83岁的陈某于2003年将位于锦屏镇的房屋出售,后该房屋又被依法征收,陈某81岁的前妻王某起诉买房人魏某,要求魏某给付近30万元的房屋补偿款。案件审理过程中,镇解纷联络员反馈双方矛盾产生与调处情况,因魏某仅有该一处房产,通过多方做工作,最终达成了魏某支付王某5万元,王某、陈某配合履行相关义务的协议,双方矛盾彻底化解。
同时,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网格员、调解员驻庭跟班轮训,制定驻庭跟班轮训工作方案,全流程开展调解业务指导80余人。法官走入辖区镇(街道)、村(社区),组织网格员、村(社区)干部等开展法律专业知识与调解技巧讲座。2023年以来,开展相关培训、讲座20余场,指导人数近800人次。通过常态化指导,提升调解队伍业务水平。
普法引导 培育“和合”发展乡风
近年来,板浦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判新时期农村纠纷特点与根源,注重防治结合、以“善治”促“和合”,不断提升辖区群众法治素养。
板浦法庭将《镜花缘》文化中无讼理念深度融入人民法庭文化建设,贯穿到辖区内多元解纷全流程,筑牢无讼乡风根基。指导“镜花缘”村规民约制定,引导村民文明恭让、止争不讼。利用巡回审判将普法课堂搬到村头,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解纷+普法宣传”,用典型涉“三农”案件现场明理释法,将传统法律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倡导文明、和谐的良好乡风。
板浦法庭设立“浦法小课堂”,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定期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村(社区)干部、居民代表、中小学生等参观法庭、旁听庭审。在法庭内设立“关心下一代工作站”,在板浦镇城北村、新坝镇小荡村设置关爱留守儿童爱心普法书架。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指导板浦镇校园法治班委工作,在中小学校、爱心暑托班等开展民法典、“反对校园欺凌”法治讲座,担任辖区1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指导中小学生开展沉浸式模拟法庭5次。法庭干警走进辖区镇(街道)、村庄(社区),开展“抵制高额彩礼”“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反对家庭暴力”等主题法治讲座、法律咨询32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
“我们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深深植根于乡村治理实践,将大量纠纷化解在未诉阶段,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板浦法庭负责人表示。板浦法庭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更具温度、更富智慧的司法实践,持续为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动能。
总值班: 曹银生 编辑: 贾元元
来源: 连云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