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黎一 通讯员 刘晓斌)为了更好满足市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昨日,我市住建、自然资源、教育、人民银行、金融监管以及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优化首套房认定规则、加大住宅品质改善提升支持力度等六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意见》提出首套房认定细化到区(管委会),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范围内无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房。据悉,此规则仅适用于商业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不涉及税收等其他问题。旨在引导商业银行优化金融服务,更好满足青年群体购房信贷需求。同样是为解决市民刚性购房需求,我市还启动试点共有产权商品住宅。据悉,我市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国企试点以共有产权的形式向特定人群出售商品住房。“共有产权商品住房由地方国企与购房人共同持有产权,购房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地方国企产权份额,购房人须在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后5年内将共有产权商品住房一次性完整回购。”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为孩子上学而购房也是眼下市民购房的刚需之一。《意见》提出,凭购房合同办理入学,缩短学位年限。购房人可凭商品住房(不含商用、商住两用、单身公寓)网签备案合同办理义务教育入学,教育部门在学校未达标准班额、尚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根据登记顺序统筹安排凭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合同入学事宜,招满为止。此外,凭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合同入学的房源,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前不得进行主体变更。与此同时,还将缩短学区房学位年限限制,各招生主体学校实行小学、初中五年一个家庭学位制度。
此次出台的《意见》还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以及扩大房票可使用的范围。据悉,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该措施执行至2026年6月30日。为了进一步方便购房者,《意见》提出允许使用房票购买安置房、商品房、公寓、储藏室、车位、商办等;未超房票金额的部分,免征契税。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允许使用房票购买二手住房,二手住房原业主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享受房票相关政策。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高品质住宅也成为不少市民的需求之一。为此,《意见》也加大了对住宅品质改善提升支持力度,对新建住宅和存量未开发住宅项目实施容积率奖励措施。底层架空平台(层高≤4.5米)下方的停车空间、市政配套用房不计入容积率;对社区、物管、养老托幼等需按规定移交的配套服务设施和便民零售、餐饮、体育健身、书店、会客交流等由开发企业自持的便民生活配套用房,不计入容积率。
需要提醒的是,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市区(不含赣榆区)。赣榆区和各县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定相关措施。相关部门可制定具体事项的细化措施或实施细则。
总值班: 曹银生 编辑: 陶莎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