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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跨权属”不动产登记证书颁发


(记者 李江 通讯员 石磊丽)笔者从灌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近日,全市首例“跨权属”不动产登记证书在该县颁发。该项举措成功破解建筑物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和处置的业务难点,为企业解决了“急难愁盼”的发展难题。

  全市首例“跨权属”不动产登记证书“花落”汤沟镇数字化酿造研究院项目。该项目建有微生物工程研究院、老窖泥制备车间和标准化厂房各一幢,其中,微生物工程研究院、标准化厂房横跨两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横跨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两种权属。经勘测,微生物工程研究院房屋占用国有建设用地531.7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480.44平方米,标准化厂房房屋占用国有建设用地2740.26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360.88平方米。

  为尽快解决办证难题,灌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召开研讨会,同时向上征求政策依据,根据我省《关于建(构)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通过详尽的地籍调查,全面查清“跨权属”建筑物占用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面积和坐落等地籍状况,按照“基底占地面积就多”原则,将“跨权属”建筑物按幢整体落宗到基底占用面积较多的宗地,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跨权属”建筑物与占用所有宗地的关联关系。此外,将所有宗地和建筑物的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等权利事项,在证书及各登记簿对应栏中记载,为整个项目(即项目所有宗地和建筑物)颁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此前,不动产权证没有“混合权属”概念,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要么是“国有”,要么是“集体”。随着城乡统筹发展不断推进,同一建设项目中建(构)筑物同时占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形越来越多,企业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也无法将这些资产进行抵押融资、市场交易,使得很多同时拥有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的企业在发展中缩手缩脚。

      “这项创新举措成功破解了建筑物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和处置的业务难点,解决了跨宗地房屋‘办证难’和‘融资难’的问题,让宝贵的土地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成功撬动了这笔‘沉睡’资产。”灌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拿到不动产权证切实解了企业燃眉之急,有效维护了企业不动产财产权益。


总值班: 曹银生     编辑: 陶莎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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