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0日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佃军、王佃军、王晶晶、田芸芸、田玲、冯谦谦、朱长礼、乔进娟、伏敏、刘勇、江根尧、孙道霞、李小菊、李双喜、李学娟、李敏、杨孝辉、杨明、杨善友、邱晓荣、何芹、何环、沙海平、张万绪、张红娟、张兵、张竞文、张煜敏、金同彦、金同祥、金怀高、金怀喜、金勇、赵化凯、赵铭、赵琳途、胡成刚、胡梦园、胡维德、柳继佐、俞正超、徐立德、徐佳佳、徐荣、曹文前、龚焕、梁峰、彭海、韩加成、韩加荣、谢长根、薛广凤、薛强、魏冉、魏佳等55名同志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孙建明同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总值班: 曹银生 编辑: 陶莎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