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280元一盒减肥糖,吃了就心慌

本期出镜检察官:魏本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我知道这个减肥药有违禁成分,对身体是有害的,但是中间差价太有诱惑力,我还是继续卖了。”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武某说出自己明知减肥药有问题仍然销售的原因。近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武某提起公诉,由于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本案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爱美的小张平时热衷于寻找减肥变美的方法。这天,小张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一条推销神奇减肥糖的视频,不需要节食和运动,吃了这种糖就能让腰围越来越小,身材越来越苗条,小张感觉减肥糖的效果应该不错,就添加了商家武某的微信,在商家向她展示其他客户的购买记录和减肥成功的对比图片后,小张心动了,以2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盒减肥糖,期待神奇的瘦身效果。收到减肥糖的小张吃了几天后,开始头晕恶心,还有点心悸,这可吓坏了小张,她上网一查,可能是减肥药添加了对身体有害的成分,小张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检测,减肥糖中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会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2010年就被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公安机关通过侦查锁定卖家武某,将其抓获。原来,武某从上线处购买这种减肥糖,通过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宣传,并将产品放在自家服装店内售卖。顾客群体主要是年轻女性,很多顾客反映吃这种减肥糖会有心慌、恶心等不良反应,武某明知减肥糖里含有违禁成分,对人体有伤害,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仍然坚持销售减肥糖,共计86盒。


办案检察官根据被害人陈述、微信聊天记录和交易记录等证据确定具体金额,对于退货退款的部分事实认定属于销售未遂,为最大程度减少损害,要求武某在国家级媒体发布公告,持有减肥药的本案消费者不可食用减肥糖,并自行销毁。经检方指控,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四万八千元,同时法院判令武某承担赔偿金七万余元。(杨楠)


【检察官提醒】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减肥没有捷径可走,快速减肥的代价是损害身体健康,一些不良商家利用消费者减肥求快的这种心理,为谋取利益不择手段,大肆宣传快速瘦身的“秘诀”,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否则损害健康,得不偿失。检察机关将紧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并深入精准做好普法,切实呵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官说法第113期)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贾元元     

来源: 连云港发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