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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盗窃路灯电缆公益诉讼案宣判


(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张梅娟 田玉琼) 路灯电缆在夜间城市照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盗窃路灯电缆的行为无疑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近日,海州区检察院对一起盗窃路灯电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孟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判令孟某某支付犯罪金额一倍的公益诉讼赔偿金。该案系全市首例以盗窃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判案件。


2023年2月的一天夜里,他独自沿着海州区某步行道行走,看着沿途一排排路灯动起了歪心思,他在路灯下方有个用螺丝钉封口的小门,孟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手钳撬开螺丝钉,把电缆剪断后抽出来,又将电缆中的铜丝剥出,后卖给了路边收废品的人。


后有群众发现此处电缆被盗报警,公安机关展开侦查,最终将孟某某抓获归案。经查,孟某某并非只盗窃了一次,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底,他在这条步行道上多次利用手钳将路灯电缆剪断并抽出电缆共计约216米,抽取电缆线中的铜丝变卖,获利约2000元。经鉴定,被盗电缆价值人民币4996元。


2023年5月15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调取12345热线记录发现,案发期间曾有市民多次投诉该处路灯不亮,晚上散步、锻炼健身看不清,不方便也不安全,后经过现场实地勘查,该路段步行道光线昏暗,仅靠公路照明设备无法满足正常通行所需的基本亮度要求,给夜间出行人员人身、财产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结合案发时间、盗窃电缆的影响范围、对公共安全造成实际损害程度等因素,最终依法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同时启动公益诉讼,要求孟某某承担相应的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责任。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和诉讼请求,作出如上判决。​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周金林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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