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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层 |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年味”

  为确保群众放心消费,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新春佳节,连日来,海州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春节期间群众食品消费特点,对食品销售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全力守护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年味”。


  日前,海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执法人员来到新孔南路金宝农贸市场,以春节前热销的肉类及肉制品、糕点特别是散装糕点、水果以及各种礼盒等热销食品为重点,对该市场内的多家经营户和门店进行检查。“春节马上就到了,你们在进货的时候一定要索要相关凭证。”在肉类食品摊位前检查时,执法人员不仅查看了商户们的营业执照,还查看了猪肉产品的“两证两章一报告”。执法人员表示,只有具备“两证两章一报告”的猪肉产品才是合格的,才能放心购买。


  连日来,该市场内的肉类产品非常热销,很多摊位还为群众灌制香肠。执法人员现场提醒经营户:“制作灌肠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否则不能制作。”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灌肠店铺时,一定要查看商家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资质,特别是现场制售香肠的店铺,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有没有健康证,制作灌肠时有没有戴口罩等,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市民应尽量到正规超市或店铺制作或购买香肠。


  散装糕点也是此次检查的重点。该市场一家糕点铺摆放着数十种散装糕点,一部分糕点前标注了名称和价格,也有一部分糕点什么都没有标注。对此,执法人员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在现场,对于一款标注“蟹黄锅巴”的散装食品,执法人员也表示:“如果锅巴里没有添加蟹黄,我们建议改为‘蟹黄味锅巴’,否则就涉嫌虚假宣传了。”对于执法人员的提醒,店主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一一改正。


  超市里的散装食品同样存在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明的现象。在保真超市金宝门店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部分散装食品在拆开销售,商家将大包装里的合格证等标签随意放在一旁,也有的标签贴在大包装盒(袋)上,消费者很难一眼看到。对此,执法人员要求商家将散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公示在显眼的地方,并及时更换。


​  在开展食品专项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场所禁用的“生鲜灯”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包括肉类、蔬菜等在内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均按要求更换了原先使用的“生鲜灯”。《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去年12月1日起实施,如仍违规使用,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处罚。(□ 侍敏 庄钦博)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周金林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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