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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村居民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411元


(记者 袁春梅 通讯员 姚文鹏 苏琳) 近日,国家统计局连云港调查队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411元,比上年增加1744元,同比增长7.7%。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增速快于城镇居民的态势,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同比增速分别为5.4%、7.5%、7.8%、7.7%,呈现稳增向好局面。


​国家统计局连云港调查队相关负责人分析,从收入结构来看,“好”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其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1545元,人均经营净收入为7315元,人均财产净收入为396元,人均转移净收入为5155元。农村居民四项收入呈“三稳一快”特点,工资性收入增长7.2%、经营净收入增长6.0%、财产净收入增长7.3%、转移净收入增长11.4%。


  工资性收入是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第一大动力。去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就业优先政策的落实、重点群众就业帮扶以及援企稳岗系列政策措施。全市出台“支持企业稳岗留工10条”“促进就业八大工程”等文件,充分保障就业优先,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暖心行动”,全力保市场主体,稳就业岗位。


  该负责人表示,2023年,我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上下紧密配合,打好政策组合拳,促进居民增收,巩固提升农业传统产业,积极发展优势产业,为全市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提供了有利条件。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县创建为契机,促进农产品电商发展。借助节日氛围和特色农产品推介会,有效带动本土品牌产品网络市场销售,促进富民增收。随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农村居民消费倾向明显提高。在减税、发放消费券、活跃农村市场、推进文旅活动等一系列举措刺激下,去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7537元,比上年增加1823元,同比增长11.6%,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71.8%,推动了消费稳健回暖。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贾元元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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