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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关于推进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的决定  


         (2023年2月28日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连云港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关于将毛太乐等1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意见,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此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是连云港贯彻落实海洋强国建设、“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关键举措,也是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加快实现新时代“后发先至”的重要任务。会议决定,将该议案交由市政府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工作,围绕全市海洋经济战略重点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聚势汇能、聚力突破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着力强化新旧动能转换,优化提升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文旅休闲等海洋传统产业,加快培育海洋高端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洋清洁能源、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等海洋新兴产业,更高质量构筑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要着力强化政产学研协同,充分发挥海洋创新平台作用,推进重点技术研发攻关“揭榜挂帅”,不断加强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更高水平推动海洋经济科技创新;要着力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提升海洋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系统抓好海洋污染整治,更高效能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着力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健全完善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组织领导体系和议事协调机制,构建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体系,强化涉海资金支持力度,优化督查考核方式,更高站位全面保障海洋经济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对该议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或视察,市政府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该议案办理情况。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陶莎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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