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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启动5月10日前完成报名

笔者4月20日获悉,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信息,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今年共有23所高校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分为A、B两类。4月28日前,各高校将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5月10日前,各高校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时间以高校招生简章规定为准)。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

5月25日前,高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高考结束后,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A类高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B类高校确定入选考生名单。B类高校入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志愿。

被A类高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定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记者 赵阳 通讯员 李红宝)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张笑爽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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