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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打击“炒房” 连云港市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码”

近期,我市房地产市场热度持续上升。为进一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日前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当前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4月15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重点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人员的“炒房”行为,要求热点楼盘采取摇号方式选择房源,并重点支持刚需购房需求。

根据监管要求,我市将在4月15日至10月15日,对市区所有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所有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其中,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的项目、投诉较多的项目,以及日常交易量大、投诉举报较多的经纪机构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不实行实名制登记、拒绝意向客户登记要求、违规更名等“炒房”行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订购、预定、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捂盘惜售或有变相囤积房源等。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违规代理销售商品房;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获取不正当利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如捆绑销售、虚假宣传、霸王合同条款等不正当经营行为,检查组将进行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理。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对社会热点关注的、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重点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人员的“炒房”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将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记录在案,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向相关部门提出暂停网签、暂缓办理预售许可证等措施。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

除了开展专项检查,《通知》还指出,当前热点楼盘采取摇号方式选择房源。市区所有新建楼盘意向客户登记时均应采取实名制方式,不得拒绝任何意向客户的登记要求。凡是意向客户人数多于房源数量的,均应采取摇号方式选择房源。其开盘方案应接受监管部门指导。

为了更好支持刚需购房需求,《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开盘方案时,应拿出一定房源用于支持刚需购房需求。刚需登记人数多于刚需预留房源数的,应采取摇号方式选择房源。刚需摇号未中的可再进入普通购房渠道。刚需人员需提供无房证明。(记者 王怀诗 通讯员 程晖)

总值班: 王夫成 曹银生     编辑: 张艺雯     审核: 曹银生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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