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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发布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去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2130家,16.8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1万笔47.36亿元,极大支持了全市改善型和刚需购房者的需求。

  据介绍,2020年,有16.8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2.83亿元,同比增长27.12%。同时,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1万笔47.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4.67%、77.31%。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4.71%,租赁住房占0.9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8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0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55%,其他占0.5%。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51.43万平方米。当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1.37%,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9463万元。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调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留存额度的通知》,将职工原来购房、偿还贷款等提取住房公积金保留账户余额10%,以及贷款余额1/15的规定,调整为可只保留1元。同时,推进“跨省通办”事项,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异地查询、正常退休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个事项全程网办,并实现偿还商贷提取、购买商品房提取、购买二手房提取等12项高频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线上办理率达100%。

  随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的深入,不少市民非常关注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去年12月,我市修订的《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中增加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取公积金的条款。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出资增设电梯的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增设电梯费用中每户实际分摊的金额。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只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以及电梯建设分摊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证明业主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材料。 (记者 陈兵 通讯员 张晶晶)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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