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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启动

【连网】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市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新闻发布会。这标志着我市市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启动。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进一步明晰了农民房地产权归属,保障农民切身利益,进一步夯实我市农业农村的发展基础。

据悉,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是国家全面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就是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通过确权登记发证,明晰农户的产权,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农村不动产登记采取“总登记”的形式,即由政府统一组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县(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组织群众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申请登记,实现批量受理、集中办证。今年上半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印发了《连云港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了市区农村不动产9.62万宗的地籍调查和房屋测绘工作,正式进入确权登记发证阶段。

“我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目标是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60%的发证工作,到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做到应发尽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发证的具体步骤包括权籍调查、入户丈量、收集资料、公示,经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审批确认宅基地合法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证书等。此外,该项工作不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权籍调查经费、证书工本费等统一由县(区)人民政府承担。

此次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关系到万千农户的切身利益,是政府为解决农村不动产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提供的一次难得机会,为农民增加财政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与此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包括小产权房;基地或房屋不符合规划建设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建筑;已征收补偿完毕或政府列入拆迁范围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空闲或房屋塌陷、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未年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继承的除外)等十一种情况不得进行登记发证。 (记者 徐黎一 通讯员 夏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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