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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市民: “黄牌”提醒,安全骑行“从头”开始

【连网】“爸爸你看,交警阿姨拿的牌子上写的什么字?”9月24日上午,市区郁洲路和苍梧路路口,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在斑马线前等红灯时,车上的孩子指着执勤交警手里黄牌子问。离我市规定在市区驾乘电动车应当按照规定戴头盔的时间还有一周,交警部门在多个路口开展宣传,执勤交警用手中的“黄牌”提醒广大骑车市民“安全骑行,从头开始”。

笔者看到,交警手里的椭圆形黄色提示牌,下面带个柄,牌面上一个红圈,圈内上方是一行黑字“连云港交警提醒您”,下方是两行红字“安全骑行,从头开始”,颜色搭配非常醒目。

今年8月20日,市政府发布《通告》规定,自10月1日起,市区(包括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连云港高新区)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12月1日起,这项规定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违规者处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出台这项规定,是希望进一步提升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执勤交警告诉笔者,“这几天我们在路上执勤时,许多市民看到提示牌都主动问,10月1日是不是要对不戴头盔进行处罚。市民的知晓率还是比较高的。”

践行“骑行安全”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负责,更是城市文明的体现。交警部门近日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做“骑行安全”的践行者、宣传者和守护者。希望广大市民自觉养成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向家人、朋友宣传戴头盔的重要意义,倡导遵规守法安全文明的出行方式;主动关注、劝导、举报身边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劝导行动,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交警部门统计,2019年以来,全市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而电动车亡人事故中,因头部损伤造成死亡的接近一半。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幅降低。头盔可以大部分地吸收撞击力,起到缓冲和减震的保护效果,可以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的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不戴头盔引发的致命伤是戴头盔的1.5倍。

近期,交警部门加大了“安全骑行,从头开始”的宣传力度。除了在路口用提示牌、小喇叭等方式提醒广大市民,在全市开展的“文明交通进校园”宣传活动中,交警给中小学师生示范佩戴头盔,在幼儿园由孩子给家长亲手戴上头盔,将带子扣好,让师生、家长和幼儿明白驾乘电动车戴头盔的重要性。

“在我身边,越来越多的亲友赞同应该戴头盔。”市民陈先生列举了戴着头盔骑行的种种好处,“在夏天可以防止紫外线直射脸部,特别是爱美的女性朋友;在冬天可以减少冷风刺骨,防止细沙入眼;在雨天拉下面罩,可以挡雨遮风。而它最重要、最关键的作用,就是一旦发生事故时,可以保护你的头部,减轻头部伤害。”(史卫平 关宁 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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