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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部分商场饭店推出“温馨宠物笼” 你怎么看?

【连网】9月19日18时,卞先生在市区新孔路一家超市购物时,因劝阻一名女顾客带着宠物狗进店发生争执,超市负责人发现后,给这只引发纷争的宠物狗找了个妥善的临时安身处。

无独有偶,近日市民张女士在建设路上的一家饭店就餐时,也有人要将宠物狗带进店内引起了一些争论。近年来,随着市民饲养宠物数量的日渐增多,宠物也大摇大摆地走进了超市、饭店、商场等公共场所,引发了市民的普遍质疑。9月19日至21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商场、超市和饭店,发现不少公共场所设置了“温馨宠物笼”,不仅为随主人出行的宠物安排了一个“寄存点”,更避免了宠物扰民的风险。不少市民坦言,此举“值得推广”。

宠物逛超市

不是新鲜事儿

9月19日18时,家住明珠万福家园小区的卞先生去市区新孔路与大庆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小超市购物,一名怀抱黄色宠物狗的女子也要进店购物,被卞先生拦了下来,双方发生了争执。期间,卞先生拨打了本报热线。

记者赶到这家超市时,两个人还在激烈争论着,后来超市负责人出了个主意,他把女子带来的宠物狗放进了店门口的一个铁笼内,这才结束了这场纷争。女子很快购完物,带着宠物狗离开了。

“我带着孩子来超市购物,她抱着狗也想进超市,超市负责人便委婉地劝她把狗留在门口,可她不听,我便帮着劝了几句,没想到她的意见还挺大。”卞先生对记者说,“超市里有蔬菜、熟食等食物,狗猫进去后很可能接触到食物,人还怎么吃?还有人会把宠物放进超市提供的购物篮里,这也会埋下公共卫生隐患。”

超市负责人韩先生对此显得很无奈:“超市有规定,禁止顾客携带宠物进场,凡是想带宠物进店的顾客,我们都会劝阻,毕竟这是公共场所,我们必须避免宠物侵扰其他顾客的情况发生。”

近日,家住市区香溢江南小区的张女士在建设路上的一家饭店吃饭时也碰到了类似情况,一名男顾客牵着一条体长1米的宠物狗进饭店就餐,期间把狗拴在了门把手上。

“当时饭店里有很多顾客,都担心这只狗受惊发狂突然攻击人,我们提醒了几次,这名男子才将狗牵出饭店。”张女士说。

采访中不少市民都坦言,经常遇到和主人一起进入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的宠物。“养宠物的人都觉得自己的宠物很干净、温驯,可周围的人也这么想吗?大家还是多少有些担心的,毕竟再温驯的动物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和刺激都存在受惊攻击人的可能,谁也不能保证它们就绝对安全。所以像超市、商场这样的公共场所,必须严禁宠物入内。”一些市民说。

有商家专设

“温馨宠物笼”

9月19日至21日,记者走访了市区苏宁广场、利群广场、大润发超市、家得福超市等大商场,管理方的负责人纷纷透露,大商场的人流量很大,每天都有带着宠物进门的顾客,为了避免其他顾客出现焦虑,同时给带宠物来的顾客提供便利,工作人员在婉言劝阻的同时还专门在相关区域设置了“温馨宠物笼”,为跟着主人出门的宠物提供一个“临时寄存处”。

海连路一家餐饮店的负责人黄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特别安排了专人和专门区域为带着宠物进店的顾客提供服务,确保店内的其他顾客不受动物的影响。“经过我们长期引导,现在带宠物进店的顾客都会服从管理,不少顾客还为我们的创意点赞呢!”黄经理说。

记者从卫生防疫部门了解到,每年各地都有被宠物猫狗抓咬伤的市民前来注射狂犬疫苗。一般来说,宠物狗猫等体表可能携带多种寄生虫,孩子、老人、孕妇以及免疫力低下的人群如果不慎接触,极易感染。另外,虽然很多宠物平时没有攻击性,可一旦受到惊吓就会失控伤人。因此,市卫生防疫部门提醒饲养宠物的市民,除了按照规定给宠物注射狂犬疫苗外,带着它们去公共场所时也要严加看管约束,不要忽略同在一个公共空间里的其他人的感受。

避免公共场所

宠物扰民

江苏海郡律师事务所律师戴高明介绍,部分市民忽视管理规定携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别人的权益。近年来,我市部分商超、饭店等公共场所纷纷尝试性地推出“温馨宠物笼”,这样的创意值得肯定,这就更要求市民依法依规饲养宠物。

“我市曾颁布过相关管理规定,对宠物能否出入公共场所进行了明确说明。比如《连云港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设有禁犬标识的区域;在设有分时段禁犬标识的区域,不得在禁止时段携犬进入;养犬人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乘人员同意。”戴高明说,“一旦发生宠物伤人的纠纷案件,经过有关部门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诉讼到法院依法维权。”(记者 梁洪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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