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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马路课堂”抄交规,接受安全“再教育”

【连网】“知不知道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你骑车带成年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要被处以20元罚款。你是选择交纳罚款还是接受交通安全‘再教育’?”9月11日上午,市区苍梧路和科苑路路口,交警对一位交通违法的女士进行查处,在这位女士表示愿意接受“再教育”后,她被安排到路边“学习点”抄写交通法规。

当天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对非机动车载人、闯红灯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查获的交通违法市民,执勤交警先是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进行告知。然后,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让市民自己选择处罚方式,缴纳罚款或者接受“再教育”。

“接受‘再教育’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场抄写交通法规,另外一种则是做志愿者协助交警指挥交通。”执勤交警告诉笔者。在苍梧路和科苑路路口东北角的位置,交警部门在路边设置了交规学习抄写点。具体抄写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5条在内共8条规定。在路口由东往西方向,一位交通违法行为人则穿上了志愿者红马甲,正在协助交警疏导交通。

笔者注意到,当天上午被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中,大部分都是骑车带人,还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闯红灯等。据交警介绍,当天针对非机动车、行人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一上午共查获交通违法行为人27人,有22人选择“再教育”,其中17人现场抄写交规,5人协助交警疏导交通。

一位抄写交规的李女士表示,自己是因为着急赶着上班,才闯了红灯,“平时不着急的时候也会等红灯,正好今天第一次闯红灯就被交警抓个正着。”她一边抄写一边看手表说,闯红灯才早了十几秒过来,现在估计上班得迟到一小时,真划不来。另一位抄交规的彭女士表示,当天是专门来附近银行挂失银行卡,刚骑电动车出来,为了少绕点路,就逆行了,没走几步就碰上了交警。

“感觉重回学生时代,作业做错了,被罚抄课本,印象太深刻了。以后一定遵守交通秩序,做文明出行的市民。”被问及感受,抄交规的江女士边抄边掩口笑道,相比于扣车、罚款等处罚方式,抄交规更让人容易接受,不会有抵触情绪。不过,还是有部分违法行为人感到有些尴尬,会不时遭到过路群众“偷拍”,他们为了躲避镜头,有的特意戴上头盔或者口罩遮挡。

笔者了解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纠正违法行为、口头警告后放行”的方式。正是基于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交警部门采用“罚抄写”或者协助疏导交通来处罚轻微违法人的方式,既未超出法律的刚性,又达到了教育的目的。近期交警部门先后组织了1600余名交通违法人员在市区主要路口,现场抄交通法规,教育他们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将宣传阵地搬到路面上,与路面整治结合,街头纠违、街头学习教育宣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大队长刘勇表示,下一步,将在各个路口常态化开展这项工作,也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文明城市的形象。 ( 史卫平 关宁 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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