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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

【连网】(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杨宗峰)笔者昨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安全生产人社职责分工,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市人社局近日正式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

根据通知,用人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劳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劳动保护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劳动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条件。要根据行业特点和本企业实际,依法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明确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严格履行,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各劳务派遣单位要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江苏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用工,用工单位劳动派遣用工数量依法控制在其用工总量的10%以内,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重点行业及涉密、核心技术等岗位,用人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监管”的原则,采取直接用工方式,直接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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