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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促进连云港司法公开公正

【连网】  (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李洁   赵丽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把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扩大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去年,全市基层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管理制度创新、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2019年度,全市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9954件,参审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比例分别达79.8%、70.57%和65.96%。

“在当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大背景下,人民陪审员能充分发挥其了解社情民意、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日前,在海州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本职工作是教师的人民陪审员侯家德,在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后说道。

2018年公布实施的《人民陪审员法》,首次确立了人民陪审员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工作机制,同时对选任机关作出了调整。根据规定,我市基层法院以不低于3倍员额法官人数并结合法院工作需要,确定人民陪审员的数量。目前,全市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有1012名,其中新选任人民陪审员752名。

《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扩大了陪审员的选择范围,最大程度了调动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积极性,更好地体现了司法民主。全市基层法院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与的七人合议庭案件有19件,其中民事案件2件,刑事案件17件。赣榆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评议,独立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的意见写入合议笔录并在合议庭笔录和裁判文书签名确认,和法官共同对案件事实认定负责。

全市基层法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并对人民陪审员队伍情况进行初步数据统计和分析。同时,完善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东海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自主研发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管理系统,于2019年8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的上线运行破解了参审难问题,人民陪审员参审任务发布、随机抽选、参审确认、参审评价、考核管理等方式实现智能化管理。

各基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威望高、群众比较信赖、当事人在情感上比较认同、易于接受其劝导析理的优势,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其中连云港开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40%以上。灌南县法院还鼓励人民陪审员带着鲜活的案例积极参与法律宣传,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法院审判工作,缓解了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状况,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葛梦阳说,“我们充分继续利用人民陪审员在熟悉社会生活、联系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优势,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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