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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2020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

【连网】(记者 赵阳 通讯员 康凯) 昨日上午,市教育局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出台了今年的学前和义务教育、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并对招生政策进行了解读。今年,我市招生政策稳中有变,普通高中新增招生5704人,并将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中首次实施“公民同招”。

■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新增计划5704人

全市今年中考报考人数58538人,共安排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35155人,“普职比”达6:4,较去年新增招生计划5704人。其中,四星级高中扩招2354人,三星高中扩招2890人(含综合高中班新增880人),二星级高中扩招460人。

此外,我市明确中考报考对象,须是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拥有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自2021年起,已被高中段学校录取或注册过高中段学校学籍的,不得报考省四星级普通高中。

因疫情影响,中考文化考试推迟至7月14日~16日。7月17日~20日,全市考生凭准考证上的信息上网自主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20日17:00(往年截止时间为24:00),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今年中考考试成绩查询途径平台新增了“我的连云港”APP。

■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实施“公民同招”

据了解,今年小学一年级只能招收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儿童入学。各县区教育部门需将划分的施教范围、招生方案报县区政府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于6月底前公开发布;各学校须将计划、条件及要求等招生方案报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审批,并于7月初在校园网、校门处等公布。

今年,我市坚持县区属地管理原则不变,执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不变,继续落实阳光招生、均衡分班要求不变。所有学校严禁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谈)、评测,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为依据招生,严禁以“国际班”“课程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

今年民办学校招生有新政策。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在审批地市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首度明确“公民同招”,即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禁民办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掐尖招生。

因疫情影响,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于7月18日暑期开始后组织招生。学生入学报名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户口簿、临时居住证等)办理登记截止时间,因疫情影响延迟到7月18日。

今年我市登记入学报名方式也有变化。将首次实施招生网上信息登记、报名入学。通过网上招生信息平台的使用,实现省对各地“公民同招”政策落地情况的监控,构建义务教育招生良好生态。

■ 幼儿园招生 报名时间将于6月开始

今年,我市幼儿园小班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儿、中班招收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儿、大班招收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儿。入园报名时间原则上于6月开始,具体由县区和幼儿园确定。各县区、幼儿园要告知家长,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入园健康检查表等在规定时间登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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