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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普法宣传在行动

【连网】(肖婷婷 朱璐璐)“你和工地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己有没有保管一份?”“没有,都给工地了。”“那不行,你回头和工地有关负责人说劳动合同自己也要保留一份。”昨日上午11时许,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向现场农民工科普起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内容,告知他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其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同时,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你们回去好好看看《条例》内容,必要时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一旁,海州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有关工作人员向现场农民工发起了《连云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口袋书》,并详细介绍起书中提及的“三必须”:即农民工进场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必须办理工资银行卡。同时,提醒农民工在务工期间一定要关注考勤是否准确、工资是否由总承包发放以及工资到账情况……“这口袋书挺实用的,我多拿两本,回头给其他工友传着看。”赣榆区农民工张文州已在海州工地上干了3年的活儿,他说:“没想到国家为我们农民工还出了法规,感觉干活也更起劲儿了,我有信心用双手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昨日上午,市人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建局等10家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团”来到吾悦广场,向附近工地负责人和农民工宣讲《条例》有关内容。

随后,笔者又跟随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海州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来到吾悦广场旁的项目工地上,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现场向工地负责人讲解《条例》中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告知对方项目施工“五先行”,即先行缴纳工资保证金、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先行安装实名制通道、先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先行设置维权公示栏。“我们希望通过进企业、进工地宣讲,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实现我市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打下良好基础。”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处有关负责人说道。

《条例》是我国迄今为止工资支付方面的最高层次立法,为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是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我市此次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持续至4月26日,除开展送《条例》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外,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在各家门户网站均开设了宣传贯彻《条例》专栏,同时在广场、公交、车站等人流密集地区设置了展板,滚动播放《条例》视频宣传片等,以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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