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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多举措为应急管理工作“保驾护航”

【连网】(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徐路通)笔者昨日从市委编办获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市委编办立足保障安全生产、服务经济发展大局,通过推进“五个率先”构建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积极为新时期的应急管理工作“保驾护航”。

率先在“三定”规定中对重点部门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市委编办超前谋划,积极探索保障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方式方法,特别是在制作党政机关“三定”规定时,为确保部门安全生产相关职责有效落地,积极与市安委办对接,研究确定市级25家安全生产重点部门,并逐一联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全省第一家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写进25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三定”规定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率先加强机构编制保障。据介绍,党政机构改革转隶组建期间,在遵循“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的基础上,市委编办在编制划转时倾向性对应急管理局予以照顾。改革前,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编制20名,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6名,在苏北排名靠后。如今,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安委办实体化等专项工作,该局机关编制增至47名,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增至44名,增幅达153%,一跃走在苏北前列。

率先完成市县(区)安委办实体化工作。2019年12月5日省委编办下达相关文件后,市委编办主动与市应急局对接,征询市应急局对于安委办实体化的相关建议,因地制宜地起草我市应急管理局机构编制调整的文件。与此同时,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安委办实体化工作,迅速完成并超额配备了机构编制,被国务院督导组点评为“江苏省设区市中第一家”。

率先完成县(区、开发区)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全覆盖。在国务院督导组的指导下,我市6个县(区)在123个县(区)级重点部门独立设置安全监管科,173个县(区)级部门增挂安全管理科,其中赣榆区为苏北首家。同时,在11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均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机构,配备专职人员87名,均达到或超过配备标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全市88个乡镇(街道)均严格按要求配备了3名以上安监执法人员,实现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配备执法人员384名,有力推动机构编制资源下沉。

率先完善重点部门安全生产内设机构设置。继省内苏州、盐城等市之后,我市采用单独设置和增挂牌子相结合的方式,为市本级25个重点部门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处室,进一步压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统性顶层设计,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处室承担的权责事项、具体人员、分管领导等,细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能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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