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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的补贴补助哪些可免个税?

【连网】  (记者 陈兵 通讯员 杨青) 昨天,市民刘建华去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他咨询要不要缴个人所得税,单位财务人员告诉他,这个津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发的常见的9类补贴、补助可以不征或免征个税,包括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生育津贴、差旅费补贴等。

今年春节前,一场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我市很多医护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税务部门及时转发并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税收政策,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实,单位发的常见的9类补贴、补助,也可以不征或免征个税。其中,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市民来说,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还有规定标准内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也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与劳动者息息相关的两类免税津补贴,一是工伤补贴,二是生育津贴。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生育妇女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扣除部分的公务费用,不构成员工的个人所得,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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