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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3月23日

【连网】 (记者 陈兵 通讯员 杨青)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日前,市税务部门发布通告,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

据介绍,考虑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市税务部门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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