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虚构口罩货源 全市首例涉“疫”诈骗案当庭宣判

【连网】  (记者 史卫平)3月6日上午,赣榆区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快速审理全市首例涉疫情诈骗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该案系赣榆区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同日,灌南县法院同样通过远程视频适用速裁程序当庭宣判,在疫情防控中妨害公务的被告人穆某某获刑6个月。

赣榆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月2日至3日,被告人王某虚构出售口罩的事实,通过微信发布出售信息,以预收货款方式骗取被害人林某某人民币共计13.5万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人人民币3.1万元。2月19日,被告人王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于当日向公安机关缴纳退赔款人民币10.4万元。

赣榆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3月6日上午,灌南县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审结全县首起涉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灌南县新安镇某小区有确诊病例,灌南县加强了对该小区的封闭式管理。2月17日中午,被告人穆某某和其弟弟(未成年人)欲持一张出入证从该小区东门出去,被县政府统一指派到该小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劝阻。被告人穆某某意图强行出门,灌南县公安局派驻在该小区的执勤民警焦某对其批评教育,穆某某遂辱骂、抓打焦某,致焦某口罩被抓掉,嘴部出血,经鉴定为轻微伤。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