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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 符合条件企业 从2月起享受电费优惠

【连网】(记者 陈兵 通讯员 卢颖 周颖)近日,我市某工商企业收到供电公司出账单,因为当日是电费结算日,而根据我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政策规定,当天结算的顾客已经开始享受电费优惠政策。

据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以及江苏省电力公司的通知规定,我市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其中,执行范围是指连云港地区直供范围内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该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用电进行优惠。连云港供电公司将对符合政策的用户直接扣减应收电费,无需用户办理;如客户对行业属性认定存在分歧,由政府主管部门裁定。据悉,此次政策惠及全市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客户31.5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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