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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银行机构陆续启动存量房贷转换

【连网】  (记者 王怀诗)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自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记者昨日了解到,工、农、中、建、交、邮储、浦发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已发布公告,明确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具体事项。按照规定,借款人仅有一次转换机会,且原则上在2020年8月31前完成转换。

根据规定,如果借款人的房贷同时符合以下三点,需要转换:在2020年1月1日前发放,或者已经签订借款合同还未发放;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比如“基准利率上浮10%”或“基准利率打8折”);浮动利率(比如利率在每年1月1日调整)。需要提醒的是,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2020年12月31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不需要转换。

记者查阅多家银行公告发现,目前转换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固定利率,即房贷维持当前利率水平不变,不受LPR利率变化影响;另一种是LPR加点浮动利率,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4.8%)。转换仅有一次机会,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那么,对于借款人来说,这两种方式哪种更为划算呢?

我市一家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分析,选取哪种转换方案,取决于借款人对LPR未来走势的判断。如果借款人认为LPR以后会降低,那么选择LPR加点浮动利率更划算,因为利息会变少;如果认为LPR会上涨,那么选择固定利率更划算。举个例子,假设借款人在2008年贷款买房,和银行签了一笔期限20年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现在剩余期限为8年,合同约定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4.9%)上浮10%,也就是说目前承担的房贷利率为4.9%×(1+10%)=5.39%。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固定利率,那在剩余的8年里继续承担5.39%的房贷利率;如果选择LPR加点浮动利率,由于加点数值为5.39%-4.8%(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0.59%,所以2020年的房贷利率是LPR(4.8%)+0.59%(加点)=5.39%;到2021年1月1日,房贷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LPR+0.59%;到2022年1月1日,房贷利率将调整为2021年12月发布的LPR+0.59%。也就是说,2021年及以后的房贷利率会上升还是下降,完全取决于新基准LPR的变动情况。在当前LPR存下行区间情况下,不少业内人士更建议转换为LPR加点定价方式。

至于转换渠道,综合多家银行的公告看,主要包括线下和线上两种渠道。线下可通过银行网点柜台或者智能柜员机办理,线上渠道可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申请办理。考虑到当前疫情尚未结束,大多数银行都推荐客户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转换时间较为灵活,有半年之久,所以每家银行的具体转换时间不尽相同,具体情况可以进入贷款行的官网或者官方微信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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