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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相关确诊患者可能接触者的通知(2月6日)

【连网】广大市民朋友:

2020年2月5日,海州区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为进一步排查可能存在的密切接触者,发挥群防群控优势,需寻找除已确定的密切接触者以外的可能密切接触人员。
新增病例1基本情况:患者曹某某,男,62岁,连云港市某公司职工,现住海州区宁海街道卞浦村。目前在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我区已经对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到的该例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其需要调查的活动轨迹如下:

1月25日-2月1日,每日15:00-16:30海州区迎宾大道跑步,期间佩戴口罩;

其中1月30日,7:30-8:00自驾车到海州区南城菜市场买菜,期间佩戴口罩。

 

新增病例2基本情况:患者吴某某,男,26岁,苏州某公司职工,现住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天池小区。目前在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我区已经对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到的该例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其需要调查的活动轨迹如下:

现将吴某某入院前的行动轨迹公开如下:

1月22日,9:30去板浦南门菜场买菜约半小时;

1月23日,10:00乘坐22路公交车去板浦永平村蒋艞西山,18:00坐公交回家,后居家;

1月25日, 8:00带儿子坐22路公交去板浦永平村蒋艞,10:00到爷爷家中。14:00带儿子到蒋艞西山诊所时间约10分钟。15:00自己到板浦德芳诊所挂水,治疗结束后步行回家;

1月26日-27日,每天9:00至11:00,带儿子到板浦卫生院看病(均戴口罩)。15:00自己到板浦德芳诊所挂水(1个小时);

1月28日-30日,每天9:00至11:00带儿子在板浦卫生院看病(均戴口罩);

1月31日, 8:00-9:00自己到板浦卫生院看病, 9:30打出租车从板浦到市二院东院区看病;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提醒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且未被追踪到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拨打所在街道(镇)电话进行登记(见附件)。
2.相关人员不得外出,自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与家人做好隔离防护,监测体温至自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联系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该患者的密切接触史。
3.相关人员就诊,需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护人员陪同乘坐指定车辆到定点医院就诊,全程需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居家隔离人员如需咨询,请致电海州区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0518-80703575;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8-85606087。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有了你们的紧密配合,我们一定能战胜疫情!


海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公室

2020年2月6日

 

各镇街、园区、岗埠农场联系电话:

1.浦南镇:0518-87452001

2.新坝镇:0518-86097200

3.锦屏镇:0518-85300888

4.板浦镇:0518-80775520

5.新浦街道:0518-85459659

6.浦西街道:0518-85456984

7.朐阳街道:0518-85431301

8.新东街道:0518-83087720,0518-80538679

9.新海街道:0518-80307609,0518-83088761

10.海州街道:0518-85430119

11.幸福路街道:0518-85437537

12.路南街道:0518-85571799

13.新南街道:0518-85480478

14.宁海街道:0518-85959003

15.洪门街道:0518-85254613

16.新浦工业园:0518-85287761

17.海州工业园:0518-80322331

18.岗埠农场:0518-80682007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联系电话:

1.海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655139888

2.新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045138552

3.浦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261335518

4.孔望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961332560

5.洪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645138552

6.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61327675

7.新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815616898

8.路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655130090

9.板浦镇中心卫生院:18961392120

10.浦南中心卫生院:15896107037

11.中正卫生院:13851217721

12.新坝卫生院:17305180007

13.宁海卫生院:13585283628

14.锦屏卫生院:18961366588

15.岗埠医院:15961390620

 

请所有市民严格遵守《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控疫情、群防群治”十项措施的通告》规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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