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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控办有关方面负责人就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连网】1、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情况如何?

答:目前,我市进入一代病例和继发病例交叉发病阶段,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整体疫情呈现上升趋势。我市自1月23日报告首例病例以来,截至2月2日24时,已累计确诊病例14例、疑似病例4例,后期仍有出现确诊病例的可能。二是病例感染呈现叠加状况。目前全省以及我市均呈现输入性病例和本地密切接触者感染叠加并存的特点。我市14例确诊病例中,有9例具有湖北武汉等地区的旅行和居住史,5例为密切接触感染病例。三是疫情传播呈现多源渠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途径多样,近距离的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近期,省及我市均在密切接触者中发现了无症状感染者,传染源更加隐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人群普遍易感,中老年人尤其是有慢性基础病的老年人发生重症风险概率相对较高。

我市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对防疫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建立市委常委包块、副市长包线机制,加强调度指挥,全力以赴推动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要求,建立重点人员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医务人员“四包一”群防群治机制,进村入户,精准排查,弄清楚人头,弄清楚轨迹。

严防外部输入。全面强化高速、机场、客运站、码头等卡口管理,从检查湖北车延伸至检查所有车辆,逢车必查,逢人必检,确保全覆盖、不遗漏。

严控内部扩散。停止各类聚集性活动,省市内公交线路能停则停、私人门诊(个体诊所)全部关停。全面禁止农贸(集)市场活禽交易,严厉打击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全面关停市域内KTV、网吧、文博场馆等场所。

加强预防救治。规范全市发热病人发现、转运、接诊和筛查等流程。设置各县区、功能板块疫情集中隔离观察场所18个,隔离房间扩充至698间。定点收治医院可开放传染病床400余张。按照“四集中”原则,充实市级医疗专家组力量,24小时全力做好确诊患者医疗救治工作。

做好社会面上管控。做好农村、社区、养老院、企业、学校等方方面面疫情管控工作。积极组织生活和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恢复生产,加大市场投入力度,煤电油气运相关企业全力以赴做好保障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出动价格检查人员2656人次,重点对各类药店、农贸超市开展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当前正面临机关上班、学校开学、企业复工等关键节点,我们将按照省市最新决策部署,继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对有症状和核酸检验阳性的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效遏制社区疫情传播。

2、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收治情况如何?

答:按照集中收治的原则,这些病例分别收治在我市省级定点收治医院市一院、市四院。目前,患者的生命体征均比较平稳。

对于确诊病例救治,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初始,就确定了“分级收治、逐级开放”的救治原则,把市二院、市中医院、市东方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以及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的公立人民医院列为市级定点收治医院,同步推进隔离病房改造等工作。

二是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专家救治组,专门负责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疑似病例的救治工作。各定点收治医院也都建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救治预备队制度,组建了至少三批年龄结构合理、高中初职称搭配、相关学科齐全的抢救团队,以应对疫情扩大风险。

三是每个县区均设置了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医院(点),专门用于集中隔离观察达不到入院隔离治疗要求或者临床暂无法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轻症发热病人,在分担定点收治医院隔离病房压力的同时,也起到了防止疫情扩散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实时关注疫情发展和医院收治情况,及时统筹调配全市医疗资源进驻到收治医院参与统一值班,全程参与病例的救治。

3、对于密切接触者是如何管理的?

答:目前对于密切接触者,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和医学观察工作。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无法居家隔离,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观察期间,每天早、晚2次体温监测,询问健康状况,并做好医学观察登记等工作。对相对独立居住的密切接触者,要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不得外出,必须外出时,需佩戴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对乘坐飞机等同一交通工具及共同生活、学习、工作中密切接触者之外的一般接触者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14天医学观察期满时,密切接触者未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解除医学观察。

对于排查困难的密切接触者,由各地区防控部门通过社会公告形式,广泛征求接触者的线索信息,提醒接触者及时主动联系当地防控部门,如有发热、咳嗽症状须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可能与该患者及相关人员密切接触情况。

希望密切接触者能够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医学观察,观察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请及时联系属地医学观察的管理人员,并送至定点医院进一步进行诊疗。

4、居民居家、出行、工作等应该如何做好卫生防护?

答: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不同人群采取不同防护措施。

普通居家人员

一是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相对封闭、空气流动差的场所,例如商场、车站、机场等。

二是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家庭置备体温计、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品。需要丢弃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随时保持手卫生,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三是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居室整洁,勤开窗,经常通风,定时消毒。平衡膳食,均衡营养,适度运动,充分休息。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桶(箱)。

四是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为其测量体温。

五是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根据病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出行人员

一是日常生活与工作出行人员,外出前往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规范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

二是出现可疑症状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规范佩戴口罩,可选用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与他人接触情况,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相关调查。

三是远距离出行人员,需事先了解目的地是否为疾病流行地区。如必须前往疾病流行地区,应事先配备口罩、便携式免洗洗手液、体温计等必要物品。旅行途中,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在人员密集的公共交通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需及时更换。妥善保留赴疾病流行地区时公共交通票据信息,以备查询。从疾病流行地区返回,应尽快到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并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离开疾病流行地区后14天。医学观察期间进行体温、体征等状况监测,做到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

居家隔离人员

一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居家隔离人员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医学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二是居家隔离人员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谢绝探访。尽量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不得与家属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包括牙刷、香烟、餐具、食物、饮料、毛巾、衣物及床上用品等。

三是他人进入居家隔离人员居住空间时,应规范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期间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尽量避免与居家隔离人员直接接触,如发生任何直接接触,应及时做好清洁消毒。

特定行业人员

一是对于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武警、交警、安保人员、媒体记者、快递人员等行业人员,因日常接触人员较多,存在感染风险,其所在单位应为其配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以及手消毒液、消毒纸巾、体温计等物品,并做好工作环境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上岗。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需及时更换。注意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每日至少2次测量体温。如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居家隔离或就医。

二是对于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疑似和确诊病例转运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三是对于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开展疑似和确诊病例调查时,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对疑似和确诊病例也可考虑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流调。

四是对于标本采集人员、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必要时,可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

五是对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尸体处理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等。环境清洁消毒人员使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时,根据消毒剂种类选配尘毒组合的滤毒盒或滤毒罐,做好消毒剂等化学品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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