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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制定证明事项告知“七保障一惩戒”制

【连网】(记者 李慧) 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司法局、市政务办、市社会信用办联合制定《连云港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七保障一惩戒”制度》,并于日前印发。

根据《制度》,建立事项核查制度。各单位将全面梳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办理条件,确定清单范围,摸清办事事项证明材料底数。针对清单内证明事项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并依法追究有过错的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同时,建立信用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将申请人承诺内容、践诺行为、违约记录等信息记入个人或企业信用档案,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通过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在线平台以及“信用连云港”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制度》规定,建立请示报告制度,以进一步规范承诺试点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请示报告工作的程序、内容和原则,确保经办事项不误办、不漏办,要如实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坚决反对不作为、乱作为。同时,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公务人员在履职尽责、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偏差失误,依法依规依纪从轻、减轻处理或者免予责任追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和当事人整改纠错,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与此同时,建立行政协助制度。市政务办负责牵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广多种“不见面”审批方式,与市信用办加大承诺制实施应用成效结果的共享共用。市大数据中心负责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探索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

根据《制度》,将加强督导考核制度,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将试点工作列入对市级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内容,推动各单位积极主动开展试点任务。同时,各单位将对开展证明事项告知试点工作定期总结,将试点工作基本推进情况、制度规范、主要经验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制度》还规定了承诺告知失信惩戒制度,发现行政相对人未按承诺内容履行义务发生失信行为的实施联合惩戒,包括建立失信信息公开与共享机制、加强联合惩戒、强化信息协查和联动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四个方面。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共享平台、政府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实现虚假承诺当事人等失信信息的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推动对失信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通过“信用连云港”网站公开失信信息、风险提示、失信名单退出、联合惩戒措施、责任追究五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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