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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口遗址保护系列观察之二 我们的根在隐隐作痛

【连网】(记者 祝玲)位于锦屏山东南麓的九龙口遗址源自商至战国时期,是历史留给连云港的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然而记者日前跟随文保志愿者来到海州区锦屏镇陶湾村尾矿坝附近时却发现,九龙口遗址被一圈围墙围了起来,有大门,有门卫,尾矿坝里还停着挖掘机。

“九龙口遗址的现状,不容乐观。”知情人周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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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无奈的围墙

记者所乘的车在这段围墙的大门处停下,一位女士开门上了车,正是不久前在此处发现汉代陶罐的陆庆占的妻子周英。

“没有人带,你是进不去的。”周先生说。

“这段围墙是为了保护遗址不受破坏才建设的吗?”记者问。

“不,是有人为封锁进出遗址的道路建的。”周先生说。

进入尾矿坝,偌大的地方似被分割过一般,呈现出南白北绿的景象。南侧是一大片白色,地上铺满了像沙子又像干土的颗粒,一辆挖掘机停在白绿交界处,北侧的地势明显比南侧低不少,一个大水塘附近也停着一辆挖掘机,放眼望去,成片的草木繁茂,至少有半人高,一种褐翅小鸟时而在空中盘旋,时而栖在草叶上鸣叫。

“这是夏候鸟小雅鹃,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这里是它们在连云港地区重要的繁育基地。”周先生说。

陆庆占告诉记者,北边靠水塘的那辆挖掘机最近又启动了,他和妻子去看过,发现现场全是沙子和挖开的土,一片狼藉。

车一路向西行驶,最终在一排桃树前停下,这儿就是陆庆占的家,屋前屋后种着果树,稍远一些则是大片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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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悬空的保护碑

一行人穿过陆家房后的树林,向西步行了几分钟,就在一堆荒草丛中发现了一块白色的碑,上刻“连云港市文物保护单位九龙口遗址(包括尾矿坝),时代:商至战国,发布年月:1982年8月23日”字样,落款是“连云港市人民政府,1983年5月立”。此时,碑的三面土方已不知去向,底部几乎悬空。记者想从正面拍这块碑,却无处下脚,因为碑旁就是荒草掩映着的深沟,深度超过3米,看着令人胆怯。

据相关媒体报道,2018年9月,挖掘机开进了九龙口遗址施工,群众立即报警,在相关部门的介入下,工程暂停,但遗址却被平整出一条长约30米、宽约5米的临时通道。文保部门现场测量,初步定性为遗址本体局部遭到破坏。

“这件事发生后,现场就被封锁了,人进不去,我就从北边翻过青龙山绕了进去,拍下了一些令人触目惊心的照片,”周先生告诉记者,“保护碑的三面土方被挖走,形成高三四米的断崖,碑底悬空,远看像一座孤坟,现场还发现了不少文物碎片,简直惨不忍睹。”

一间尴尬的房子

紧挨着保护碑散落着一堆乱石和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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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有些气愤地说:“这是一个姓滕的盗墓者盖的房,他原来有工作,平时接触过一些文物,算是有点道行。后来他盯上了九龙口遗址,就在这里盖了房,并在房下挖了个洞,不断从洞里挖掘文物。这个地方原来是荒地,没有像样的路,又人迹罕至,所以根本没人察觉滕某某的‘小九九’,就算偶尔有村民看到他,也不知道他在忙什么。后来总算被懂行的人看穿了,马上报了警。”

滕某某被抓后,当地一位姓叶的农民才想起来,多年前他在此放牛时,曾看到滕某某盗取文物,外地来的文物贩子开着车等收购的一幕。

“他亲眼看见滕某某把陶罐捧进了文物贩子的车里。”周先生说,“后来知情人说,滕某某曾在遗址里盗掘出一口金丝楠木棺材,卖了8000元。”

陆庆占的儿子也曾看到过滕某某在九龙口遗址盗取鼻烟壶和玛瑙。

“那时候孩子小,不知道那些东西是文物,也不知道那里是古文化遗址。我家北边的果园里还有滕某某埋的一个明代梅瓶,我已经向市博物馆汇报了。”陆庆占说。

一个亟待正视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下称文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滕某某盗掘九龙口遗址,这个问题以他被绳之以法获得解决,但现在九龙口遗址附近有人施工,这又该怎么办呢?cw26a05e

市文物保护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文保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同时还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九龙口遗址是连云港市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属于国家所有,且遗址为不可移动文物,不管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归谁,该遗址都归国家所有。”该名工作人员说。

《文保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一般情况下,保护碑立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正中央位置,而九龙口遗址的保护碑三面土方被挖,底部已悬空,证明破坏已深入中心位置,问题非常严重。”这名工作人员说,“2018年9月,建设单位在施工前,未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也未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私自动工,待文物保护部门赶到现场时,破坏已经造成,损失不可挽回。虽然事后相关部门进行了处罚,但满目疮痍的历史遗迹,怎能不让人心痛?”

“一脚下去,只要一瞬间,这片古老的遗址就会成为废墟,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从此就会荡然无存。”周先生痛心地说,“已经造成的破坏无法挽回,但千万不要重蹈覆辙,保护好仅存的遗迹,让后人能以此追寻祖先的足迹,找到民族的根,是生活在现在的我们一份沉重的责任。”

我们确实应该重视九龙口遗址的保护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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