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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

【连网】  我市将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根据通知,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以及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同时明确,我市各地区要继续落实《关于建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在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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