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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公安机关对遛狗不拴绳行为加大整治力度

【连网】  (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宋娟)  近期,我市公安机关对遛狗不拴绳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对拒不整改的进行处罚。据了解,《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市区共查处了828起不文明养犬行为。夏天气温高,宠物易伤人,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安全,被狗咬伤一定要接种狂犬疫苗。

“我们是海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遛狗要拴绳,我们发现你没有拴绳,要对你进行处罚,责令立即整改。下次再发现,可能就要对你进行罚款处理。请你把身份给我们登记一下。”6月17日,海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盐河路开展文明养犬检查时,发现市民马先生遛狗未拴绳,民警依据《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责令其立即改正,马先生表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文明条例,文明养犬。当天上午,海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巡查中共查获4起不文明养犬行为。面对民警的劝导,犬主人均表示理解,表示今后会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文明养犬。

据了解,经过前一阶段的宣传整治,大部分市民已经有了文明养犬的意识,但仍然有个别市民遛狗时不拴绳。近期,海州公安分局安排市民广场警务站值守人员对广场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从6月初至今,全区共查处254起遛狗不拴绳行为,其中市民广场警务站查处19起。

我市从去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规定携犬出户不按规定使用束缚犬链、绳或者嘴套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海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董安告诉笔者,自今年4月9日起,分局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强化犬只管理工作力度,严查遛狗不拴绳行为。共悬挂宣传横幅110条,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93块,购买专业捕狗器材15套,捕获流浪犬31只,并全部移交流浪犬收容所。截至目前,市区共查处遛狗不拴绳行为828起,责令立即整改,并告知要主动办理养犬登记证、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疫苗、外出遛狗使用引绳、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等。

公安机关提醒,我市已经明确了禁养犬的品种,市民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做到文明养犬。目前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遛狗拴绳并不是对狗的束缚,而是对他人的保护,是对公共安全的保证。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大检查的频率和力度,对不文明养犬被查处但拒不整改的,将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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