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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你我~市区设立25个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

【连网】(记者 武娜 通讯员 金涛)昨天,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为全面推广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全力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情况下,在市区设立25个带牌销售点,同时,在市区增设了海州一大队、海州二大队、高新区大队等8个交警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受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郭嘉泉介绍,“带牌销售”是指具备生产、销售资质的生产、销售的企业,其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均符合规定标准的,可申请设立带牌销售服务点。生产、销售企业销售电动自行车前,已到车管所备案。车管所审核合格后,预先把号牌交由销售企业,并安装在电动自行车上。销售企业在出售车辆时,审核购买者的身份证明,将购买者的个人信息预录入登记系统后发放号牌,购买者不必再到车管所申请登记上牌。

目前我市合标电动自行车的上牌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车主携带车辆和身份证明、电动车合格证、发票等材料,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第二种可以在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购买电动车。在这些服务点购车,可由商家免费代办注册登记手续,避免消费者往返奔波。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共有25个,多集中在青年路、巨龙路、四季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等路段。

交警部门提醒,带牌销售不加价,销售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额外费用。带牌销售服务点如存在销售未列入《目录》电动自行车、套取牌证以及擅自改装等违规行为的,或者已取得带牌销售资质的厂家、品牌代理商如将产品批发给无带牌销售资质或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网点的,一经查实,车管所将取消其带牌销售服务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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