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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税、地税征管系统4月起并库上线 本月23-31日暂停办理涉税房产交易

【连网】(记者 陈兵 通讯员 杨青)昨天,市民赵丽霞在市税务微信公众号看到一个公告,说月底将暂停涉税房产交易,她担心刚换的房子办不动产登记会有影响。记者从市税务部门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江苏原国税、地税征管系统将于2019年4月1日起并库上线。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和正常上线运行,江苏税务征管系统将于3月23日(星期六)00:00至3月31日(星期日)24:00进行系统切换上线,在此期间无法办理相关税收业务,因此暂停办理所有涉及税收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但其他不涉及税收的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业务正常办理。

据悉,由于3月23日至3月31日进行系统切换上线,在此期间,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

但下列业务仍可正常办理: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抄(报)税、开具上传、发票查验、勾选确认、窗口扫描认证;电子税务局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办税服务厅业务;出口退(免)税单证业务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咨询业务。

“根据安排,3月27日00:00起,电子税务局普通发票开具功能恢复正常。4月1日8:00起,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等办税渠道恢复正常,可以办理全部涉税(费)事宜。”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为保证税款及时入库,从3月21日12:00起暂停所有POS机缴税(费)服务,3月22日24:00起暂停TIPS缴税(费)业务,请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缴税(费)时间。此外,需要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在3月22日前尽早办理发票领用业务(电子税务局领用发票申请需在22日12:00前提交);为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保待遇,请用人单位在3月20日21:00前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4月1日起,受办税高峰及系统磨合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场所拥堵、等候时间较长等情况,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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