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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节前涨价属违规 市区2月4日至10日可加收5元

【连网】(记者 黄威 通讯员 连运宣) 出租汽车是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之一,近期,市运管处接到乘客投诉市区少数出租汽车擅自违规加价运营,市运管处表示将会同出租汽车公司坚决查处,切实维护乘客利益。

春节将至,出门打车的市民也在增多。但是,少数出租汽车驾驶员借机擅自违规加价运营,让乘客感到不满和无奈。近期,市运管处就接到了乘客对此的投诉。1月31日下午,市运管处召集市区五家出租汽车公司召开紧急会议,进一步重申《关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要求,明确指出仅在春节期间(2019年2月4日至2月10日)对市区(不含赣榆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在起步价的基础上加收5元附加费。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春节假期前后出租汽车运营行为,市运管处要求出租汽车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驾驶员培训教育,对已经发生的投诉要求相关企业责令驾驶员立即将多收的钱款退回乘客。各出租汽车企业要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如若再次出现违规乱收费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停运,并从严从重处理;运管部门将在节日期间对有关投诉做好督促跟进,坚决打击擅自涨价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

据了解,依据连价服〔2018〕49号《关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市区(不含赣榆区)出租车每车次将临时加收5元,破解春节假期打车难。2019年春节期间(2019年2月4日0时起至2月10日24时止),也就是农历的大年三十至年初六(共7天),出租汽车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程收费的基础上,每车次另加收最高5元,要求司机执行时间不得提前或推后。按照要求,各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在出租汽车的指定位置张贴统一印制的标价签,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检查,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春节期间,交通部门将会同物价部门严格监管加价收费情况,防止时间提前或推后,同时对规定的加价收费外的乱收费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如果遇到乱收费现象,欢迎市民拨打96196投诉,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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