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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骗提公积金被纳入“黑名单” 5年内不得提取

【连网】 (记者 陈兵 通讯员 胡云) 假离职要提取公积金,伪造住院发票要提取公积金,虚假商贷也要提取公积金,这些行为都被及时发现。笔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10月份,全市有12人骗取公积金被纳入“黑名单”,按照规定5年内不得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为了给职工购买住房而提供的优惠政策,然而,在现实中,总有人把歪脑筋放在骗取公积金方面。今年10月19日,李某拿着通过中介获得的“商业贷款借款合同”“贷款还款明细”各一份,借款为灌南县某小区的45万元商业贷款,前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时,工作人员通过人民银行征信查询,并未发现存在该笔商业贷款,并且发现还款明细的打印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最后通过银行贷款中心核实,确认该笔商业贷款系伪造。后经当事人供述,他通过百度贴吧获取中介信息,并获得了虚假的商业贷款合同和还款明细。这起事件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纳入失信案件调查,属于商业贷款偿还贷款骗取案件。

除了商贷骗取、虚假购房骗取公积金,还有以患重病为由骗取公积金。10月25日下午3时许,王某携住院发票及诊断证明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经核定并确认王某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于是工作人员请王某到会议室进行面谈。据王某称是通过微信联系中介提供的虚假材料。工作人员告知王某此行为属于失信行为,将受到相关处理,封存公积金账户,王某这才后悔莫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今年10月份已发生12笔骗提公积金行为,其中假离职8笔,其他还有重大疾病骗提、异地虚假购房骗提、虚假商贷骗提等。“按照相关规定,凡发生属于公积金严重失信行为的,五年内不能申请公积金提取或贷款。”该负责人提醒广大职工,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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