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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启动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 机关事业单位应带头践行

【连网】(记者 张晶晶 通讯员 范庆立)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强制分类和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从即日起,海州区将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区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生活垃圾分类不仅是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委、省政府“263”专项行动的重要考核指标。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关于“263”专项行动和创建文明城市要求,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强制分类和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海州区将在8月15日至9月20日期间,对全区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垃圾分类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基础。垃圾要科学地进行分类,离不开规范配置的各种分类设施。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办公室、楼层、卫生间、茶水间、食堂要按要求配置分类收集设施,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要设置在可以监控的范围内,有独立院落的单位需要设置分类归集点(房),开展分类收集活动;各街道要明确专人推进上报小区垃圾分类宣传及登记注册和分类设施的配置工作;浦南镇垃圾分类设施要实现全域覆盖、收集,各单位、小区垃圾分类活动要在9月20日前全部开展。

在垃圾分类处置的实施过程中,务必要科学选择垃圾分类模式。可回收物要通过再生资源回收渠道进行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在本单位暂存,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区城管局委托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理;食堂餐厨垃圾由专业处置单位收运处理;其他垃圾由原生活垃圾收运渠道处理。各单位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要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并按时报送区分类办。

据海州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企延伸,鼓励机关单位带头践行垃圾分类,逐步形成全市合力。此外,为了让各级党政机关、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高度重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实施和推进本单位、本行业(系统)的垃圾分类工作,区创文办、区分类办将对整治活动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如不能按期完成任务,拖全区后腿,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或单位,将启动生态环保问责程序或约谈相关镇街和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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