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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隐瞒财产 被判有期徒刑

【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誉宁 通讯员 王勤宇 )欠款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不如实汇报财产,还刻意隐瞒其实际拥有的两处房产。近日,骆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海州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由于做生意发生纠纷,徐某将王某和骆某诉至海州区法院,2016年,海州法院判令王某和骆某返还徐某货款50余万元及利息,并经市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骆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徐某遂向海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海州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在执行过程中,骆某不如实汇报财产,故意隐瞒其与王某实际拥有的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小区两处房产,拒绝履行返还货款及利息的义务。

去年11月,骆某被依法予以司法拘留15天后,仍拒绝履行,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今年6月,骆某因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执行逮捕。

日前,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骆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因考虑到骆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另查明在案件审理期间,徐某与骆某、王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毕。故判处骆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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