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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 赣榆提高低保标准助力脱贫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 通讯员 陈涛 成红 姚绍庄 )近日,赣榆区一届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顺利通过《赣榆区2018年低保兜底脱贫工作方案》,确定从7月1日执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增幅17.07%,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增幅10%;到2019年7月1日,再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以上,实现赣榆区城乡低保一体化,从而实现年收入达到6000元扶贫标准。到2020年,低保标准提高到620元,实现与市区全面接轨,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据统计,截止2018年6月,赣榆区共有低保22544人,其中,农村低保21705人,城市低保839人。为加快全区率先脱贫步伐,实现2018年低保人口全面脱贫。赣榆区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在省、市民政部门指导下,按照省、市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多次会商和精心制定了赣榆区低保提标工作方案。经理论测算,低保兜底全部达到6000元脱贫标准全年共需新增资金 14551866 元。 

为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线。制定中,赣榆区民政、财政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和脱贫攻坚部署,加大对农村低保提标与扶贫开发工作相衔接的研究,确保最低保障标准的提标序时进度,逐步有序地进行提标,实现2018年低保人口全面脱贫,加快全区率先脱贫步伐。

赣榆区还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在全区强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决清除农村低保违纪违法土壤。推进中,建立完善民政与扶贫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区扶贫办提供需要社会救助兜底的164户、362人名单,指导镇深入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在保对象,防止“漏保”情况发生。

为提高政策知晓率,赣榆区民政局还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通过在电视台打出流动字幕,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各镇悬挂过街横幅等宣传标语,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宣传,着力在全区营造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享受低保金额数等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此外,赣榆区民政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对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备案的通知》,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全部进行备案,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区镇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冒用低保对象身份经商办企业、申请政策性小额贷款等牟取私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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