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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截止!市区人才购房券和安家补贴申报开始

【连网】  现在,大家最为关心的连云港市市区人才购房券和安家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大家注意时间,不要错过哦!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通知》(连人才〔2018〕3号)和《连云港市市区人才购房券发放兑付操作细则》(连人社发〔2018〕118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人才购房券及安家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人才购房券

人才购房券的申报对象为,2017年8月份以来全职引进到我市市区工作的,且符合《连云港市市区人才购房券发放兑付操作细则》中规定的购房券发放对象标准的各类人才。(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引进后已购房的,可申报购房券。)

人才安家补贴

人才安家补贴的申报对象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之间引进到我市市区工作的,且符合《连云港市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连发〔2009〕18号)规定的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对象标准的各类人才。

201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引进到我市工作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如因特殊原因未能享受人才安家补贴政策的,可在本次一并申报享受人才安家补贴政策,今后将不再追溯。

以上所指引进时间以在我市正式参保时间为准。

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

本次集中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

今后,符合人才购房券申报条件的人才可随时申报;人才安家补贴将不再接受申报。

申报地点

工作单位属地人社部门申报窗口,市直单位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名单附后)

所需材料

①连云港市人才“购房券”申领名册(申领人才安家补贴的填写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②《连云港市人才“购房券”申请表》;(申领人才安家补贴的填写《连云港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审批表》)

③人才身份证件(或护照);

④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⑤《连云港市市区人才购房券发放兑付操作细则》中规定的1-3类资助对象需提供相应的人才项目证明材料;

⑥社保证明(境外或返聘人员可不提供);

⑦已购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其他要求

落实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是市委、市政府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列入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既要将政府的引才政策及时兑现到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又要在申报工作中严格条件,认真把关,确保财政经费的高效使用。

各申报窗口要加强业务培训,做好人才购房券和人才安家补贴的日常申报和政策解释工作。各区人社局窗口在认真审核申报资料的基础上,填写《连云港市人才“购房券”申领名册》和《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情况一览表》经办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市人才服务中心。

申请补贴的人才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冒领补贴经费的,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

联  系  人:范梅玉  张成

联系电话:85812231

电子邮箱:lygrencai2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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