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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物价部门出招稳定市区房价 勿信网络传言

【连网】  (记 者 陈 兵 通讯员 李保国 张兰兰近日,市物价局针对个别自媒体出现炒作某楼盘价格的情况,发布公告提醒广大市民,切勿相信网络传言,商品房销售备案价格以市物价局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及时消除了炒作给市民带来的心理恐慌,进一步稳定市区新建商品房市场价格环境。

自去年8月以来,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局对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实施备案管理。首先,印发《关于实施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开发企业在申领预(销)售许可证前,须到市物价局办理备案手续的前置备案政策,备案范围包括市区所有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及叠墅排屋、商业办公、车库等非普通住宅。原则上以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前已形成的市场价格水平为基础实施价格行政指导,控制非理性上涨,并与市住房局共同成立了会商小组,及时召开会议落实党委政府指示,研判形势,研究讨论特殊楼盘行政指导价格。

为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市物价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实施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明确了“申请———查询———办结”三步简单备案的流程和限时办结的承诺。其中,实行差异化指导,对商业办公用房稍作指导,对叠墅、排屋等高档住宅及车库的指导也相对宽松,对普通商品住宅的指导严格按照文件、纪要要求及市政府的指示执行。在基准价方面,存量盘以近3个月网签均价作为基准,增量盘以同类型同地段同品质的2~3家楼盘近3个月的网签均价作为基准。在涨幅把控方面,明确热门板块存量盘、增量盘分别可适当上浮不超过5%,非热门板块上浮可再放宽2个百分点。“全年上浮幅度控制在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内,所参考的网签均价以市住房局信息中心提供的查询数据为准,备案后所有楼盘价格水平均在市物价局官网公开,供开发企业和百姓查阅,接受社会监督。”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

为了保证前置备案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市物价局进一步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比如在市区新开楼盘当天,现场巡查销售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等情况,及时查处各类违反明码标价公示及“一价清”等价格政策的行为。同时针对商品房销售的相关问题,明确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不得超过备案价格对外宣传,严格规范销售价格行为。

截至上月底,市物价部门共完成137批次商品住宅备案,面积250万余平方米,商品房套数达2万余套。其中,企业申请备案均价为9937元/平方米,实际备案均价为8831元/平方米,经行政指导后价格降低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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