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莹 通讯员 王从帅)昨日,笔者从市环保局2017统计公报获悉,我市全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均符合国家要求。
2017年,我市市区(不含赣榆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2.7分贝,较去年下降0.3分贝;赣榆区及三县区域的环境噪声以灌南县最低,为54.0分贝,灌云县最高,为56.6分贝,赣榆区为54.7分贝,东海县为56.4分贝。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各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年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
全市城区交通噪声平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昼间四类区标准,其中市区(不含赣榆区)20条主要道路的交通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66.3分贝,比去年下降1.4分贝;赣榆区及三县区域的交通噪声以灌南县城最低,为62.3分贝,东海县城最高,为66.6分贝,其次赣榆区为64.8分贝、灌云县城为63.4分贝。与2016年相比,灌南县、东海县县城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下降2.4分贝、0.2分贝;赣榆区、灌云县城区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上升了1.6分贝、0.6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