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列表头部广告一条

新闻 新闻> 连云港新闻

刚刚!连云港楼市传来一个重要信息!

【连网】  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开发、销售、中介行为,市住房局启动了2018年度市区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抽查。自本月起至11月30日,通过两轮抽查,实现热点楼盘和重点监管对象的全覆盖,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惩。

一、抽查对象

所有在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

2.房地产经纪机构(已备案的);

3.房地产估价机构(已备案的)。

二、抽查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订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费用;

2. 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3. 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4. 未将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在网上备案系统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销售现场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公示等;

5. 其它不正当经营行为。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 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

2.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赚取房屋交易差价;

3. 中介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未查看房屋及权属证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 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告知购房人,为不符合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5. 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中介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备案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6. 侵占或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7. 非法向他人提供或泄露个人信息;

8. 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9. 其它不正当经营行为。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2. 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

3. 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4. 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5. 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6.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7. 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8.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今年的‘双随机’抽查有两轮,分别在5月1日至6月15日和10月10日至11月30日,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抽查总数的三分之一。对重点检查对象,我们将适当加大抽查频次和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惩,同时建立与社会信用体系联动机制,将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相结合,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市住房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