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记者 周莹 通讯员 周茜)近日,《商务部关于下达江苏省和山东省4家企业2018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通知》下发,经经研究,同意安排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和山东省东营华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173万吨、128万吨、123万吨、72万吨。
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36家地方炼厂获/等待批复进口原油使用权配额共计10429万吨。其中第一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有32家地炼企业,配额供给9045万吨,而此次新增4家后,总配额数增加496万吨至9541万吨,从近些年数据来看,地炼企业进口原油配额占据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超过90%,目前已经达到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