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列表头部广告一条

新闻 新闻> 连云港新闻

新建商品房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连网】为了净化房地产市场经营环境,保障广大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市物价局、市住房局联合下发该《通知》,明确要求新建商品房经营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实行“一房一价”,公示的销售均价和“一房一价”价格不得高于在价格部门备案的标准,且单套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公示的“一房一价”价格。

同时,除房款外,商品房经营者和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向购房者收取电商费、团购费、居间服务费、信息咨询费等任何其他价款或费用,认真落实新建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中介机构、电商等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其代理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不得转嫁给购房者。

新建商品房项目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以附赠不合规的花园、绿地、阁楼等进行虚假宣传和承诺;商品房经营者或受委托的代理机构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不得擅自加注押金、保证金等强制性规定;新建商品房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均不得收取定金、保证金、诚意金、认筹金等任何费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