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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环节简化优化 公积金贷款实现“一次跑腿”办结

【连网】  (记 者 朱国操 通讯员 周元珍)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注意了,经过对贷款业务相关环节进一步优化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已实现“一次跑腿”办结的理想效果。

此前,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借款合同签订环节,借款人需要分别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签订三方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后,受托银行还要将合同带回各自银行找相关领导签字后加盖业务印章,很多时候还需要借款人往银行跑腿。此外,在贷款发放环节,借款人要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州分中心填写放款凭证,再前往银行申请放款,由此增加借款人时间成本。

针对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这些“延时”环节,该中心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对贷款业务流程进行优化简化。调整后,在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环节,将三方签订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调整为两方,即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直接签订借款合同。

在贷款发放环节,该中心也取消了“贷前确认书”票据,统一启用公积金中心借款借据,避免各家受托银行使用票据不同影响正常放款。同时,该中心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统一流转借款人的放款业务材料,既省去了借款人跑腿之苦,也防止放款环节诸多潜在隐患。

“调整后,意味着借款人从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抵押登记到领取抵押凭证,只需来中心跑一趟腿。”该中心客服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待申请、审批、抵押登记、放款通知全部流程在该中心与银行内部完成后,借款人便可前往银行申请放款,享受便捷高效的业务办理体验。

另外,该中心海州分中心、连云分中心所发放的贷款取得的抵押凭证,即“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原件不再由受托银行保管,而由中心安排专人领取并负责保管。交由中心保管权证的借款人贷款结清后,只需直接到海州分中心、连云分中心凭贷款结清证明直接申请领取抵押凭证及办理注解手续,无需再到银行领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后,再到中心办理贷款注销手续,也省去了往返中心、银行跑腿的环节。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因存量房交易需要资金监管,同时买方在申请贷款时尚未办理过户手续,需在过户后方可办理抵押、登记相关手续,因此此类贷款业务目前尚无法实现一次跑腿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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