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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市级养殖水域滩涂新规划正式出台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 通讯员 潘绪伟 实习生 谢徽音)近日,《连云港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正式发布。据悉,该规划是全国首个专门划定禁养区、限养区的市级养殖水域规划。

《规划》由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修编,按照国家对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区划布局合理,与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较好地兼顾了其他各方面需求,对保护生态环境、沿海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加快渔业结构调整、促进渔业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时,还根据目前紫菜、贝类和海水网箱技术发展的实际,将水产养殖区域适度向浅海的较深水域拓展,大力发展陆基工厂化养殖、包括高密度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技术,使水产养殖“上岸下海”,实现水域滩涂制约集约化利用,提高利用效率,保持全市渔业生产的规模基本稳定。

此次规划年限为2016-2030年,将全市养殖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种基本类型。其中,禁止养殖区主要包括港口、航道、锚泊区、连岛旅游休闲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这部分区域规划面积67788.67公顷(101.68万亩);限制养殖区主要包括海洋牧场、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竹岛和秦山岛旅游休闲区等区域,这部分规划面积47521.68公顷(71.28万亩);养殖区主要包括浅海养殖区、开放式滩涂养殖区、海水池塘养殖区、淡水池塘养殖区和临时养殖区,这部分规划总面积217041.43 公顷 (322.41万亩)。其中,临时养殖区是指在主体功能没有实施之前尚可进行一段时间水产养殖利用的区域,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发展、管理政策调整等需要,及时退出养殖功能。主要包括部分港口、工业城镇用海、低洼盐碱地、水库等短期用于临时养殖的区域,面积14933.79公顷(22.4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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