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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设立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耀华 通讯员惠康拯 项辉)近日,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将在灌南县设立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对江苏海域环境资源案件及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在灌河流域内设立专门巡回法庭,集中开展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工作,将进一步促进环境资源污染跨界治理的公共管理与合作,推进灌河流域内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治理、实现生态系统内的司法保护尺度的统一。

今年1月1日起,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将集中管辖连云港市;盐城市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淮安市涟水县、淮阴区境内灌河流域涉水环境保护环境资源案件,以及江苏海域内发生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初步探索出以灌河流域为核心、以“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河海生态功能区为司法管辖范围的集中管辖机制,将为以流域等生态系统或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环境司法模式积累经验。据灌南法院院长方愚介绍,对上述区域内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行归口管理,将有利于保护河海生态功能区的完整性,实现整体防治目标,推动美丽江苏建设。

根据跨流域、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需要,灌南法院将首先在长茂法庭加挂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承担上述案件的审理工作。下一步,灌南法院将着力打造涉水环境资源行政与司法保护的良性机制,确保集中管辖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加强与灌河流域和我省海域内的检察、公安及环保行政部门的相互衔接,健全涉水环境保护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推动涉水环境保护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理。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交流共享相关信息,形成水资源环境保护整体合力。

同时,还将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密切与环保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定期了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动态,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相关法院加强协调,做好案件管辖范围甄别工作,强化宣传引导工作和司法便民服务措施,共同推进流域、区域等生态系统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努力审理出一批中国规则、江苏标准的精品案例,为推进河海流域资源环境综合治理贡献“灌南智慧”。

灌河位于苏北沿海中北段、海州湾南缘,流经淮安、盐城、连云港三市,与京杭大运河连接,是苏北唯一没有建闸的天然入海潮汐河道。而灌南又地处苏北海岸线的中心点区域,灌河作为潮汐河道,每年有超过100亿立方米的淡水经灌河下泄入海,是河海功能区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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